5月22日,超卓航科發(fā)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根據公告,超卓航科于2023年11月1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2024年5月22日,超卓航科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下發(fā)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超卓航科及相關人員涉嫌違法違規(guī)的事實如下:
一、超卓航科涉嫌未如實披露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
2023年8月16日,超卓航科發(fā)布《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該報告中“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未如實反映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具體包括:將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超卓)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銀行)南京城北支行的5,995萬元“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存款”披露為在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銀行)武漢分行的“結構性存款”;將子公司奈文摩爾洛陽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銀行鄭州分行的1,011萬元大額存單披露為在浙商銀行武漢分行的大額存單;將上海超卓購買的2,000萬元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產品披露為在浙商銀行武漢分行的信托產品。
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公告、理財產品憑證、公司及銀行提供的相關資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根據《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證監(jiān)會公告[2022]15號)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上市公司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董事會應當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出具《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并披露。超卓航科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的行為。
對超卓航科未如實披露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的違法行為,時任董事長、財務總監(jiān)李光平,時任總經理李羿含,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時任董事會秘書王詩文負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王詩文知悉或應當知悉上述資金的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上述三人應當對公司臨時報告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承擔主要責任,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超卓航科賦能版塊總裁、超卓航科投資總經理、上海超卓總經理蔣祺,負責閑置募集資金的投資理財,蔣祺知悉或應當知悉上述資金的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系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二、超卓航科涉嫌未及時披露公司銀行存款被劃轉的信息
2023年10月7日,上海超卓的5,995萬元存款被招商銀行南京城北支行扣劃出賬戶,用于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到期承兌。上述銀行存款被劃轉的事項導致公司發(fā)生重大損失,但直至2023年11月4日,超卓航科才發(fā)布《關于部分銀行存款被劃轉的風險提示性公告》。
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公告、公司及銀行提供的相關資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超卓航科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八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本法規(guī)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
對超卓航科未及時披露公司銀行存款被劃轉的信息的違法行為,時任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jiān)李光平,時任總經理李羿含,時任董事會秘書王詩文,在2023年10月8日已知悉公司存款被銀行劃轉的事實,但忽視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性要求,導致公司延遲披露相關情況,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綜合上述二項,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jiān)會擬決定:對超卓航科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的罰款;對李光平、李羿含、王詩文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70萬元的罰款;對蔣祺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的罰款。
對于以上處罰,超卓航科表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規(guī)定以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陳述的情況,公司判斷本次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未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規(guī)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處罰最終以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為準。
超卓航科還稱,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業(yè)務及財務狀況正常。公司就本次事項向廣大投資者表示誠摯的歉意。公司將吸取經驗教訓,嚴格按照監(jiān)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
據查,李光平,1987年8月至2000年6月,任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總公司武漢華中航空器材公司業(yè)務部經理;2000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襄樊王行航空附件維修工程有限公司質量經理、總經理;2006年11月至今,歷任超卓航科及其前身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董事長。
李羿含,2016年7月至今,歷任超卓航科研發(fā)總監(jiān)、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
王詩文,2011年7月至2018年1月,任上海武裝警察部隊某部警官;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任上海邦信陽律師事務所律師;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任超卓航科證券事務代表;2023年4月至今,任超卓航科董事會秘書。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碼:688237。公司專注于定制化增材制造、機載設備維修、武器和航空零部件研發(fā)制造,業(yè)務覆蓋航空航天、電力電氣、海洋防腐、汽車工業(yè)、新能源等眾多領域。
來源:瑞財經
作者:趙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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